獅王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(PIF)完成建置聲明

產品資訊檔案(PIF)合法聲明書
依據衛生福利部於113年6月26日公告之「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種類及實施日期」,並依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第四條規定,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,應於產品供應、販賣、贈送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,完成產品登錄及建立產品資訊檔案(Product Information File, PIF),相關制度依公告時程分階段實施。
本公司秉持產品安全與法規遵循之原則,所有依法應辦理產品登錄及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,均已依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第四條及相關規定完成產品登錄及產品資訊檔案(PIF)建置。
本公司所建立之產品資訊檔案均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建置及保存,並持續配合法規要求進行維護與更新,以確保產品符合現行法令規範。未來,本公司將持續落實化粧品法規遵循與產品管理制度,提供消費者安全、安心且符合法令規範之產品。
特此聲明
| 獅王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一谷 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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